2021男性服務實務工作線上研討會 後記
今天11/19,是國際男人節 (完稿時,已經過了) 我參與的 臺灣男性協會 今天舉辦了一場線上研討會 分別從親密關係暴力和性暴力中受暴男性,以及男孩情感教育,三個面向來談男人的處遇 我有幸主持與回應「性暴力中受暴男性」這場 荷光的嘉惠執行長用「接近」來談性受創男性,就很令人振奮,因為雖然這個世界由男人主宰居多,但心理諮商或助人專業這類「陰性」專業的領域,卻是個陰盛陽衰的領域,來參加成長團體的多是女性,那男人呢?如何「接近」男人?因此她談受創男性被接近的阻礙,又如何跟這些阻礙工作,非常珍貴。雖然她用「能力」來建構接近,但我聽到背後更重要的卻是「尊重」,如何尊重一個受創的男性,用他原有的生活文化方式被接近,以及決定復原的速度與方式。也從她與組織的合作,可以看到與系統合作、深耕的重要性。改變,決不是個人、短期見效的,而需要整個文化和系統的"投資"。 接著協會理事長柏偉,用親身經驗說出他的受暴故事,也點出性暴力是施展「權力」的手段。投入社會運動,背後隱隱的是為當年那個不被公平對待的自己,投入婦女與同志運動等,是因為同樣「弱勢」,但終究還是一個異性戀男人,似乎仍沒有自己的位置。在跌跌撞撞裡,最後拾回自己當年的創傷面對。我很佩服他「出櫃」的勇氣,那不是柏恩那套在電視上的戲謔調侃的看似無所謂(雖然那很「男性」),而是很真實誠懇的說出自己的處境,徹頭徹尾的自我剖析。我特別喜歡他說的一段話:「我並不否定怨忿的積極作用,那是我做為人,做為一個有血有淚的人,最後僅存的最真實的情緒。在我的夢裡,在面對逆境時最後一點點屬於我自己的力量。」受害者常常被看成弱者,但弱者的憤怒,卻常被無視,或視為情緒化與難搞。我也回想我與家暴男性受害者工作時,他們的憤怒反而被視為不合作、或投射成家暴相對人,反而質疑他們受暴故事的荒謬。 最後由同志諮商熱線副秘書長治鏐最新的碩論,探討一個男同志青少年「合意」性行為背後,親、子、社工三方如何看待這經驗。當14歲男同志交往成年男友時,就被法律給劃入「妨礙性自主」的受害者,但去問意願時,青少年雖然被劃入「合意」性行為,然而,這背後卻有戀情關係裡的半推半就。我詮釋治鏐在問的並不是「有多合意?多不合意?」而是當法律社福介入焦點是放在「保護」的「合意與否」時,同志青少年因這事件被「出櫃」,背後需要的早已遠離表面的保護,而又有誰可...